生於1869年,亨利·馬蒂斯是一位生活在20世紀初的有廣泛影響的法國畫家。他確實是一個理智的藝術家,而不是一個情感的藝術家,盡管你可能無法從他的作品中猜到這一點。
你將不過,從他之前的職業可以猜出來。在成為畫家之前,馬蒂斯學習過法律,甚至在律師事務所工作過幾年。實際上,他是在一場重病期間開始畫畫的,當時他不能工作,但顯然這就是他的全部工作。
23歲時,他受夠了法律,決定以藝術為職業。
和他同時代的人一樣,畢加索在美國,馬蒂斯嚐試了幾種不同的繪畫風格,最後才以一種風格而聞名。畢加索以他的立體派繪畫在美國,馬蒂斯隻是因為他的作品而出名顏色.
起初,他的畫確實讓觀眾震驚,不是因為題材,而是因為他們故意用不自然的顏色和不和諧的組合創作。
雖然每個人都同意馬蒂斯的作品代表了野獸派藝術運動,可以看出畫家們的影響梵高而且高更在他的藝術中也是如此。
馬蒂斯以他自己的方式極大地影響了其他畫家喬治·布拉克),幫助他們擺脫19世紀的藝術觀念。
馬蒂斯晚年開始出現健康問題,使他隻能坐在輪椅上,無法繪畫。
因此,他最後的作品與下圖類似,都是用彩色紙剪成形狀,拚貼在一起。
亨利·馬蒂斯於1954年去世,享年85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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